南汉乾亨四年(920年),设雄州。 宋开宝四年(971年),属南雄州。 元代,为南雄路治,保昌县倚郭。 明代至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为南雄府治,保昌县倚郭。 1954年,改为城关镇人民委员会。 1958年,改为城关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0年4月,改为城关镇人民政府。 1985年12月,改为雄州镇人民政府。 2005年8月,设立雄州街道办事处。 |
明代,乌迳镇属通仙乡崇仁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改都为约。 民国十七年(1928年),建乌迳乡,先后属第六区、第二区、第三区。 1958年,属跃进人民公社。 1971年,乌迳与孔江合并为乌迳人民公社。 1979年,又分为乌迳、孔江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为镇。 |
明、清代该镇属通仙乡崇仁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废都为约。 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约建乡,属第六区崇化乡、大坊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第二区崇大乡。 1949年,属第三区崇大乡。 1950年,建立界址乡,属第三区(乌迳)。 1958年,属乌迳人民公社。 1962年,设立界址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冬,改为镇。 |
明、清代属惠杨乡平田都。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设坪田乡,属第五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坪田乡并入公田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复置坪田乡,属第四区。 1957年,并入南亩乡。 1958年,先后属上游(水口)、跃进(乌迳)、新龙人民公社。 1962年,从新龙人民公社分出,成立坪田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为乡。 1994年6月,改为镇。 2001年12月,新龙镇并入坪田镇。 |
明代属望梅乡杨律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废都建约。 民国初期沿清制。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第六区黄平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第二区黄平乡。 1951年,建立黄坑乡。 1958年,属火箭(黄坑)人民公社。 1962年,建立黄坑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为镇。 |
邓坊镇辖境明代属望梅乡杨律都。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属杨律一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废都建约。 民国时期,属镇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经数次分并。 1957年,建立邓坊乡。 1958年,属火箭(黄坑)人民公社。 1962年,建立邓坊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区为乡。 1994年6月,改为镇。 2001年12月镇乡调整,油山镇的4个村委会划回邓坊镇管辖。 |
明代,属延福都。 清乾隆二年(1737年),属延福二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废都建约。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废约建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设立大塘乡,属第六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第二区。 1958年后,属火箭(黄坑)人民公社。 1962年,成立油山人民公社。 1979年3月,油山人民公社分为大塘和油山两个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为镇。 2001年底,大塘镇和油山镇合并。 其中益田、兰田、上湖、茶头背4个村委会划回邓坊镇。 |
明代属惠杨乡官田都。 清初沿明制。 清咸丰四年(1854年),废都建约。 民国十七年(1928年),建立南亩乡,属第五区。 民国二十九(1940年),年属第二区。 1949年后,属第四区。 1958年,属上游(水口)人民公社。 1962年,成立南亩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区为乡。 1994年6月,改为镇。 |
明洪武元年(1368年),属知劝乡周南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废都建约。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建立水口乡,归第五区管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为水平乡。 1949年,仍为水平乡,属第四区。 1951年,复名水口乡。 1958年,成立上游人民公社。 1959年,并入湖口人民公社。 1962年,从湖口人民公社划出,建立水口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冬,改为镇。 |
明代属知劝乡周南都。 清代沿明制,仍属知劝乡周南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改都为约。 民国时,属第五区江头内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江头内乡划归第二区宝江乡。 1949年后,属第四区。 1957年,并入水口大乡。 1958年,先后属上游(水口)人民公社、湖口人民公社。 1977年,从水口人民公社分出,成立江头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撤区改乡。 1994年6月,改为镇。 |
明代属惠杨乡鸟源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废都建约。 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约建乡,属南雄第二区长平乡。 1951年,划分为湖口、里和、长市、新湖、承平、太和等小乡。 1956年,合并为湖口乡。 1958年,属红旗人民公社。 1961年,建立湖口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为镇。 |
明代,珠玑镇分属灵潭都、修仁都。 清代,分属灵潭一都、灵潭二都、上北一都、修仁三都。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第二区均平乡。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均平乡为珠玑乡。 1958年,属红旗(湖口)人民公社。 1962年,成立珠玑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为珠玑镇。 |
明代,属知劝乡修仁都。 清代,属修仁二都。 民国时,先后属安平乡、广平乡、泰怀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第五区。 1957年12月,撤区并乡,建立主田乡。 乡政府驻大汾村,但以当地主要村庄主田为乡名。 1958年,先后属先锋人民公社、城郊人民公社。 1961年,成立主田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为乡,后改为镇。 |
明代属知劝乡修仁都。 清初,修仁都一分为三,古市镇属修仁二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改都为约。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保吉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六区。 1958年,先后属先锋人民公社、城郊人民公社。 1962年,建立古市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为镇。 |
明代属九成乡正化都。 清初属正上三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改都为约。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八区全安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第一区。 1949年后,属第六区全安乡。 1958年,属卫星人民公社。 1960年,属城郊人民公社。 1962年,建立全安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为乡。 1994年6月,改为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