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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西周以前属扬州域;春秋为百越之地;战国先属越、后属楚;秦属九江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立城设赣县,为赣州有建置之始。

此后,历为赣县县治。

南朝陈永定元年(557),赣县与南康县互易县名,属南康县。

隋大业初(约605),南康县与赣县互易县名,仍属赣县,相沿至民国时期。

1949年8月15日,从赣县析出设置赣州市,属赣州分区。

同年11月27日,撤销赣州分区,直属赣西南行政区。

1951年6月17日,撤销赣西南行政区,设赣州专区,属赣州专区。

1954年5月25日,撤销赣州专区,设赣南行政区,属赣南行政区。

1964年5月15日,撤销赣南行政区,设赣州专区,仍属赣州专区。

1971年1月,改成赣州地区,属赣州地区。

历为赣州地区(专区)行政公署驻地。

1998年12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赣州市,设立赣州市章贡区(国函[1998]114号),得名后沿用至今。

春秋时期先属楚国后属吴国。

东周元王三年(前473),归越。

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归楚国。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属南埜地。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分淮南国置豫章郡,属南埜县地。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析南埜县设南安县,为建县之始,属庐陵南部都尉。

西晋太康元年(280),更名南康县,“南康”之名始此,仍属庐陵南部都尉,三年,属南康郡。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属南康国。

隋大业元年(605),属南康郡。

唐武德五年(622),属虔州。

五代十国后梁开平四年(910),属百胜军。

南唐昇元元年(937),属昭信军。

北宋开宝八年(975),改昭信军为军州,九年,改为虔州,南康属之。

淳化元年(990),析虔州设南安军,南康属南安军。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南安军为属南安路总管府,南康属之。

明洪武元年(1368),改南安路为南安府,南康隶之。

清沿袭明制,属南安府。

1912年,废府,直属江西省。

1914年,属赣南道。

1926年,废道存县,直属省管辖。

1932年,属省第11行政区。

1935年,属省第4行政区。

1949年8月14日,南康解放,属赣州分区。

201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南康市改市设区,辖2街道6镇12乡,沿用至今。

赣县在东周前属古扬州。

春秋时处于吴、楚边域。

战国前期处于越、楚边域,后期为楚地。

秦统一后属九江郡地。

汉高祖六年(前201)建县,因《山海经》所记“南方有赣巨人”而得名赣县。

赣县隶属屡经变易,西汉属豫章郡,县治益浆溪。

新莽隶九江郡。

东汉建武元年(25)改九江郡复豫章郡名。

兴平二年(195),孙策分豫章置庐陵郡,赣县属之。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年)分庐陵郡置庐陵南部都尉,赣县属之。

同年析赣县地置平阳县(太康元年改名平固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改南部都尉为南康郡,赣县属之。

太康末(289)县治徙葛老故城(今赣州市章贡区水东一带)。

东晋永和五年(349),郡、县治徙章贡二水间(今赣州市区)。

刘宋改郡为国,赣县属南康国。

齐复南康郡,梁、陈因之。

陈时赣县与南康县互易名。

隋平陈废郡为州。

开皇九年(589),因虔化水取名虔州。

同年平固县归并赣县。

隋、唐时期赣县属虔州。

五代杨吴属百胜军。

南唐改昭信军。

宋开宝八年(975)复称州,赣县仍属虔州。

太平兴国七年(982),析赣县7个乡(原平固县地)置兴国县。

绍兴二十三年(1153),因“虔”字为虎头,含杀意,非佳名,奏准取章贡二水合流意改称赣州。

元属赣州路。

明、清属赣州府。

民国时期先后直隶省、赣南道、第十一行政区、赣南专区、第九行政区、第四行政区。

1949年8月14日,赣县解放,成立赣县人民政府。

同时析赣州镇设立县级赣州市。

目前,赣县先后隶属赣州分区、赣西南行政区、赣南行政区、赣州专区、赣州地区、地级赣州市。

1969年7月,县城由赣州市徙梅林镇。

2016年10月,江西省政府印发通知,按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同意撤销赣县,设立赣州市赣县区。

以原赣县的行政区域为赣州市赣县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梅林大街5号(原赣县人民政府驻地)。

唐永淳元年(682)置县,定名南安,取“地接岭南,人安物阜”之意。

至天宝元年(742),诏改天下县名相同者,采访使韩朝宗以福建省泉州有南安县,遂取“人信物丰”之意(旧志有“以天宝初当丰亨之会也”及“县北三十里有廪山,丰崇如廪,县以此山得名”之记载),奏改信丰,此名一直沿用至今。

早在新石器时代,大余境内就有人类居住与活动。

夏商周时代属古扬州域。

春秋战国时,先属楚,后属吴,越灭吴后属越国,楚灭越后复属楚国。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大余属九江郡,秦三十三年(前214年)置南野县,大余属之。

至西晋属南野县地。

南北朝梁大宝元年(550)将县地由南康郡转属广东东衡州始兴郡。

陈?太建十三年(581)归始兴郡分置安远郡。

隋开皇十年(590)改安远郡为大庾县,隶属广州总管府始兴郡,此为大余建县之始。

隋开皇十六年(596)废始兴郡,大庾县亦由县改为大庾镇,复入虔州南康县。

唐神龙元年(705)复名大庾县,隶属江南西道虔州。

此后,除领属关系变化之外,大余建县历史不变。

宋淳化元年(990)在大余县治地置南安军,军辖大庾、南康、上犹3县,赣南开始形成南安与虔州(赣州)并列的两个行政管理区域。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南安军为南安路总管府,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改南安路为南安府,府治大庾,仍领3县。

明正德十二年(1517)南京右佥都御使王守仁任南赣巡抚,统领赣湘闽粤八府一州兵力,分十路镇压了以谢志山为首的农民起义军,之后析上犹县的崇义、上堡、雁湖3里,南康县的隆平、尚德2里及大庾县的义安、聂都、铅厂3里建置崇义县,归南安府统辖。

清沿明制,大庾县属南安府。

民国元年(1912)废府存县,大庾县直属江西省。

1949年8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十八军一四二师四二六团与赣南支队、北江二支队、赣南支队崇庾大队凌浪中队、内良起义军解放大庾。

8月26日成立大庾县人民政府,隶属江西省赣州督察专员公署。

9月11日成立中共大庾县委员会。

1957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大庾县改称为大余县,属赣南行政公署。

1999年7月撤销赣州地区行署,成立地级赣州市,大余县属之。

战国时期属楚地,晋初属南康县地。

后梁乾化元年(911)析南康县西南地置上犹场。

南唐保大十年(952)改场置县,沿用场名。

宋太宗太平天国元年(976),上犹县属江南西路虔州。

淳化元年(990)于大余县置南安军,上犹县属之。

宁宗嘉定四年(1211)改为南安县。

元改南安军为南安路总管府,辖大余、南康、上犹。

至元十六年(1279)改为永清县。

翌年,复名上犹县,属南安路。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改南安路为南安府,上犹属南安府,隶江西中书行省。

清承明制,上犹仍属南安府,隶江西布政使司。

1912年,直隶江西省。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上犹县属湘赣省苏维埃政府。

1949年8月16日,成立上犹县人民政府,隶属赣州分区督察专员公署,1971年1月隶属赣州地区,1999年7月,隶属地级赣州市。

崇义,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

秦统一后,属南野地,隶九江郡。

西汉属豫章郡。

新莽改豫章郡为九江郡。

东汉建武元年(25)改九江郡复为豫章郡。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属南野县和南安(亦作安南)县地,隶南部都尉。

晋太康元年(280),属南野县和南康县地。

隋开皇九年(589),南唐郡改为虔州,隶虔州。

唐,隶属南康郡。

五代末期,属南康县、大庾县、上犹县地,隶昭信军。

宋,隶南安军。

元、明,隶南安府。

明正德十二年(1517),析上犹县的崇义、上堡、雁湖3里,南康县的隆平、尚德2里,大余县的义安里建县,择崇义里的横水为县治,以崇义里得县名,隶属南安府。

清,隶属南安府。

清初沿旧,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分乡、里。

1912年,废府。

1914年,江西分为豫章、浔阳、庐陵、赣南4道,崇义属赣南道;1926年,废道,直属省辖;1932年,全省划分为13行政区,属第十一行政区;1935年,全省划分为8个行政区,属第4行政区。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崇义是湘赣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

1931年3月,成立崇义县;5月,先后隶属江西省和湘赣省苏维埃政府;1949年8月20日期,全县划分为4区、1镇、15乡、234村,隶属赣州分区;1949年9月,隶赣西南行政区;1951年6月,隶属赣州区专员公署;1954年6月,隶属赣南行政公署;1964年,隶属赣州地区;1968年,隶属于赣州专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隶属赣州地区;1999年7月,赣州撤地设市,隶属地级赣州区;2011年隶属赣州市,共辖6镇、10乡,共16乡镇。

据记载,建置前,安远县在虞夏时期为禹贡扬州地,春秋属吴,战国属楚,秦属九江郡,汉属豫章郡雩都县。

公元544年(南朝梁大同十年)置安远县,属南康郡。

县名因境内有安远水而得,一直沿用。

建县后,几经析并易属。

公元1310年(元至大三年)复置安远县,属赣州路,后无废置,相沿至今。

544年(南朝梁大同十年),分雩都县南三乡地“于今县南七十里安远水南置安远县”(唐《元和郡县图志》),以水名县,属南康郡。

隋开皇年间(581~600年),安远县并入雩都县。

589年(开皇九年),改南康郡为虔州,安远隶属虔州。

788年(唐贞元四年),分雩都县南三乡并信丰县一里,再置安远县,属虔州。

910年(五代十国吴杨隆演天祐七年),以虔、韶二州置百胜军,安远县隶属百胜军。

937年(南唐昇元元年),改百胜军为昭信军,安远县隶昭信军。

975年(北宋开宝八年),改昭信军为军州,安远县隶军州。

976年(太平兴国元年)改军州复为虔州,安远县属虔州。

1153年(南宋绍兴二十三年),改虔州为赣州,安远县属赣州。

1277年(元至元十四年),改赣州为赣州路,安远县属赣州路。

1287年(元至元二十四年)安远县并入会昌县。

1310年(元至大三年),复置安远县,仍属赣州路。

1369年(明洪武二年),改赣州路为赣州府,安远县属赣州府。

1646年(清顺治三年)至1911年(宣统三年),安远县仍属赣州府。

1912年(民国元年)冬,废府,安远县直属江西省。

1914年设赣南道,安远县属赣南道。

1926年废道,复直属江西省。

土地革命时期,安远县是中央革命根据地之一,受国民政府和中央苏区政府双重管辖。

1930年6月安远县属赣西南苏维埃政府赣南革命委员会,11月安远县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赣南办事处。

1931年6月,安远县属中央苏区江西省。

1933年8月中旬,安远县属中央苏区粤赣省。

1932年安远县属江西省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1933年秋,安远县属赣南专区。

1934年,安远县隶属赣南专区改称的江西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35年3月,安远县属江西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20日,安远县解放,属赣州分区。

同年11月,安远县属赣西南行政区。

1951年6月,安远县属赣州专区。

1954年5月,安远县属赣南行政区。

1964年5月,安远县属赣州专区。

1971年,安远县属赣州地区。

1999年7月,赣州地区撤地设市改称赣州市,安远县隶属赣州市。

明隆庆三年(1569),江西提督、都御史张翀接受赣州知府黄扆的提议,向皇帝奏请割龙南的高砂、下历、横江三堡,信丰的谭庆堡,安远的大石堡、小石堡、伯洪堡,广东省和平县上陵、下陵、乌虎镇三堡,信丰潭庆半堡设立定南县。

清朝乾隆三十八年(1773),江西巡抚海成奏请皇帝:“定南僻处万山之中,地多险阻,兼之东南一带接广东,其无籍穷民,环境杂处,更易匿藏奸,宜驻扎厅员以资弹压”。

报准改县为厅,将赣州府同知移驻定南,名为赣州分防定南厅同知。

1913年,改厅复县。

1997年7月,定南县被中国特产之乡暨宣传活动组织委员授予中国蜜梨之乡的称号。

地名沿用至今。

汉属南埜县地。

三国吴属南安县地。

晋太康元年(280)属南康县地。

唐天宝元年(742)属信丰县地。

五代南唐属龙南、信丰县地。

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划龙南县大龙、新兴、太平和信丰县镇南、杨溪、步口、回戈7堡为分防地,筑观音阁城,隶赣县后营,次年改归横冈营统辖。

光绪二十九年(1903)析龙南县大龙、新兴、太平和信丰县镇南、杨溪、步口、回戈7堡置虔南厅,以处古虔州之南得名,治观音阁,隶赣州府。

1912年属省。

次年改厅为县。

1914年属赣南道。

1926年复隶于省。

1931年属国民政府陆海空军司令部南昌行营党政委员会。

1932年属第十三行政区。

1933年属赣南政务专区,次年改属第九行政区。

1935年属第四行政区。

1949年8月属赣州分区,11月属赣西南行政区。

1951年6月属赣州专区。

1954所属赣南行政区。

1957年虔南县改称全南县。

1958年墩头乡划归龙南县管辖。

1964年属赣州专区。

1970年属赣州地区。

1998年12月属赣州市。

夏、商、周属扬州域。

春秋,属吴。

战国时先后属越、楚,属九江郡。

汉,属豫章郡。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析于都县东北陂阳乡,设阳都县,随后改为揭阳。

属南部都尉,为建县之始。

西晋太康元年(280),阳都县更名宁都县。

南朝宋大明五年(461),析虔化屯社虔化县,属南康郡。

隋开皇五年(589),虔化县并归宁都县;开皇十八年(598),宁都更名为虔化县,属赣州。

元贞元年(1295)县升州,辖石城县,属赣州府。

清乾隆十九年(1754),县升直栗州,辖石城、瑞金县,属江西省。

1913年复改为宁都县,属赣南道;1926年废道,属江西省;1929年4月至1934年10月,宁都属中央苏区核心区县,1933年改为博生县;1934年10月,恢复宁都县,属江西省十二行政区;1936年属江西省第八行政区。

1949年8月27日,宁都县人民政府成立,属赣西南行署宁都分区,全县分七个。

1951年6月,改称宁都专区。

1952年8月,撤销宁都专区,属赣州专区。

1954年6月赣州专区改为赣南行政区。

1964年,属赣州专区。

1971年属赣州地区。

1999年7月隶属赣州市,至今未再变动。

赣州市辖县。

县级行政区。

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东部,贡水中游。

东连瑞金、会昌,南接会昌、安远,西毗赣县,北邻兴国和宁都。

距赣州市65千米,距省会南昌市420千米。

境域面积2893.09平方千米。

2019年末,辖贡江、铁山垅、盘古山、祁禄山、银坑、罗坳、禾丰、岭背、梓山9个镇,罗江、小溪、利村、新陂、靖石、黄麟、沙心、宽田、葛坳、桥头、马安、仙下、车溪、段屋14个乡。

人口111.92万人。

汉族为主,还有畲族。

县人民政府驻贡江镇渡江大道566号。

古称“雩都县”,别称“雩阳”。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建县,因北有雩山得名。

清同治版《雩都县志》载:“以北有雩山,故名雩都”。

另一说是因“雩水而名”。

《元和郡县志》载:雩都县“因雩水为名”。

治东溪北面古田坪,属豫章郡。

南朝陈永定二年(558)县治迁大昌村(旧名宣义乡唐昌、仙桂里、大昌村,今梓山镇固院),仍称雩都县。

隋大业九年(613),县治迁回东溪北面,县名沿用不变。

唐武德五年(622),县治复迁大昌村;贞观五年(631)县治始迁今址,县名雩都均沿用不替。

贞元四年(788)雩都升为上县。

北宋元丰间升雩都为望县。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先后设雩都、胜利、登贤、瑞西、兴胜、雩西等县,均为中央苏区属县。

1929年属中共赣南特委,1930年4月属赣西南苏维埃政府,10月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933年属粤赣省苏维埃政府,1934年属赣南省苏维埃政府。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名雩都县。

1957年经国务院批准改“雩都县”为“于都县”。

属丘陵半山区地貌。

东、南、北三面地势高,中、西部地势低,大致分为盆地、丘陵、山地和堆积平原及岗地地貌,低丘广布,盆地相间。

山地占国土总面积的74.1%。

主要山脉有雩山山脉(西北部)、武夷山余脉(东北部)和九连山余脉(南部)。

境内最大干流贡江,古称湖水。

境内长66千米。

次大干流为梅江,古称汉水。

境内长57千米,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66.2亿元,同比增长8.3%;财政总收入22.69亿元,增长7.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3亿元,增长11.8%;实际利用外资1.25亿美元,增长8.8%。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5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7.3亿元。

形成了以纺织服装为主的产业集群,集群效益凸显。

有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企业26家。

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6%、40.4%和55.4%。

三次产业比例结构调整为11.0∶39.7∶49.3。

有赣瑞龙铁路通境,于都段长58千米。

兴泉铁路于都段长19.98千米,分别设于都站和于都北站。

厦蓉高速公路、宁定高速公路分别从东西和南北贯通全县,设有1个中心枢纽和6个互通。

G323、G319、G238三条国道公路和S219、S453省道公路过境。

三国孙吴嘉禾五年(236),从赣县析出置平阳县,属南部都尉。

晋太康元年(280)平阳县改称平固县,属南部都尉。

太康三年(282),属南康郡。

隋开皇九年(589),属南康县地。

大业三年(607),属赣县地。

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将原平固县地从赣县划出置兴国县,属虔(赣)州,县台在潋江镇,而后一直沿用至今。

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划于都县东南六乡于九州镇置会昌县,属江南西路之虔州。

1231年升会昌为军,1269年复为县,属赣州。

1297年升为州,辖瑞金县。

1369年复为县,属赣州府。

1912年,属江西省。

1912年,属江西省。

1914年属赣南道。

1926年复属江西省。

1931年10月成立会昌县革命委员会,隶中央苏维埃政府。

1932年1月,撤销会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会昌县苏维埃政府。

1932年7月,会昌、寻乌、安远联合成立中心县委,邓小平同志任县委书记。

1933年7月,会昌县划分为会昌、西江、门岭三县,均属粤赣省。

1934年10月,会昌、西江、门岭县苏维埃政府先后解体,复为一县,至1949年7月,均属省第八行政区(宁都专区)。

1949年8月22日,成立会昌县人民政府,属赣州专署。

1999年7月,隶属地级赣州市至今。

明朝万历四年(1576),析安远县篁乡、双桥等15堡建县,取长治久安之义,定名长宁县,是年,因避四川同名的长宁县,将县名改为寻邬,以寻邬水贯穿全境命名。

1957年经国务院批准,因避生僻字,县名寻邬改为寻乌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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