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双峰县上榜2024全国旅游百强县市第58名。
2024年3月,2023年度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名单公布,双峰县上榜。
2023年1月,双峰县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3年1月,双峰县被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
2022年12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命名双峰县为2022年度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21年12月,确定为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
2021年9月,双峰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双峰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双峰县人口数量为68.59万人,位列娄底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湖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36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637位。
2021年1月,2020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县区排名发布,双峰县位列第250名。
2021年1月,双峰县入选湖南省2020届文明城市名单。
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双峰县为全国第三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8年2月,双峰县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5年3月,双峰县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