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属惠阳县第十一区(区府设在平山镇),称大岭小乡;1957年12月,属惠阳县,并入平山镇;1958年,称大岭农业大队;1963年2月,属平山公社,称大岭大队;1984年,与洪湖合并称大岭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27号文的批复,改称大岭村委;1988年,与平新居委合并,划分为大岭居委与洪湖村委;2002年,依据粤民基〔2002〕5号文规定,改称大岭社区居民委员会,2020年10月29日,大岭社区居民委员会析出富祥社区居民委员会、沙梨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兴社区居民委员会(惠东府函〔2020〕562号),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