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开元二十九年(741)置县,治所今城关镇,隶属福州。
五代南唐保大六年(948)改属剑州(州治在今南平市)。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起,属南剑州。
元至元十五年(1278)属南剑路。
延祐元年(1314)属延平路。
明洪武元年(1368)属延平府。
民国初期先后属北路道、建安道。
1927年直属福建省。
1934年7月改隶第三行政督察区。
1935年改隶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仍隶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50年属南平专区。
1970年6月改属三明专区。
1971年属三明地区。
1983年4月属三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