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绿春县境;西汉元封二年(109)属益州地;东汉、蜀汉、两晋属牂牁郡;南朝(宋、齐、梁)属梁水群地;北朝属南宁州兴古群地;隋朝属昆明濮部地;唐初(618)属岭南道和蛮部地;唐南诏时期(738)分属通海都督和蛮部及银生节度;宋大理国时期(937),含蒙古兵征服大理国之初,大部分属秀山群地;元代(1272)分属元阳路和泥路;明代(1368)分属元江府、临江府和钮兀御夷长官司;清代(1644)分属临江府、元江州和普洱府他郎厅;1912年属元江、墨江、建水、石屏县,其间1935年后,今平河乡的东批、东角、平河、大头4个村民委员会为金平县辖;1950年分属墨江、红河、元阳、金平四县;1955年3月,经红河哈尼族自治区报请云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置六村办事处,同年4月29日办事处机关正式成立,辖区包括原红河县六区(六村区)、七区(牛孔区),原元阳县三猛临时办事处及红河哈尼族自治区直辖区(三猛区,即1954年6月1日墨江县划出的坝溜区下七乡);1958年5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以六村办事处辖区置县,同年7月15日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