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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市白朗县历史沿革

14世纪后期,帕木竹巴政权取得西藏大部分地区的统治权,并在西藏地方实施“宗”制。

15-16世纪,巴朗伦珠孜宗先后历经帕竹、仁蚌巴、藏巴第悉政权的统治。

17世纪中叶,五世达赖喇嘛建立甘丹颇章政权后,在西藏地方全面推行宗溪制。

18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政府在后藏直属的宗溪中除巴朗宗外,增设堆冲、汪垫两个宗溪。

“巴朗”即今白朗县曾用名称;“堆冲”即今白朗县杜琼乡曾用名称;“汪垫”即今白朗县旺丹乡曾用名称。

1912年后,西藏地方政府调整行政区划,各地设立行署一级机构,在今日喀则市宗山设立了“基宗”,意即后藏总管,管辖白朗宗和杜琼溪、旺丹溪在内的后藏15个直属宗溪。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订,西藏实现和平解放,但在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之前,白朗宗仍属西藏地方政府管理。

1954年,西藏地方政府再次调整行政区划,把“基宗”改名为“藏基”,仍是统领后藏行政事务的行署一级的管理机构,治所设在日喀则市宗山,管辖后藏地区包括白朗宗、杜琼宗溪、旺丹宗溪在内的15个宗溪。

1956年10月,江孜分工委在白朗宗、旺丹宗、杜琼宗分别成立办事处,系代权性机构,隶属江孜“基巧”办事处。

由于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地方政权推行的政教合一宗黔制度,在今白朗县境内设立白朗、杜琼、旺丹3个宗溪属于西藏地方政府外,还有一些溪卡,即庄园分别隶属于寺院和赞族。

1959年8月,西藏民主改革后,受江孜基巧办事处直接领导的白朗、旺丹、杜琼三宗精简合并,成立白朗县,隶属江孜专区。

1964年5月,江孜专区并入日喀则专区,白朗县归属日喀则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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