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地,秦时隶属蜀郡。
自汉至隋,大部分时间隶于犍为郡。
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开“西南夷”置犍为郡。
郡治鄨(今贵州省遵义市西)。
元光五年(前130)郡治移南广(今云南省盐津县东)。
汉昭帝始元元年(前86)移治僰道(今宜宾市),后移治武阳(今彭山县境)。
犍为郡领武阳、南安等12县。
今犍为县地当时隶属于南安县(治所今乐山市市中区)。
北周保定三年(563)在南安县境设沉犀郡,立武阳县,是县境产生县政权的开始。
郡、县治均在县境。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废北周所置沉犀郡,改武阳县为犍为县,属戎州,是称犍为县之始。
炀帝大业十一年(615)治所未变,分出北部县地设置玉津县。
唐高宗上元元年(674)犍为县改属嘉州。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改嘉州为犍为郡。
肃宗乾元元年(758)犍为郡复为嘉州。
太祖乾德四年(966)废玉津县为镇并入犍为县。
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县治由宝乘寺徙玉津镇。
三年后又徙惩非镇(今清溪镇)。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改嘉定府路为嘉定府。
明洪武九年(1376)降嘉定府为州,县治徙还原址玉津镇属嘉定州。
雍正十三年(1734)升州为府,犍为属嘉定府。
近两千年中,县治所在地几经迁移,最后移治玉津镇。
1913年划全省为七道,将府、州、厅一律改称为县,以道管县,犍为县属上川南道。
1930年撤销道制,以省辖县,犍为县直属四川省。
1935年划全省为18个行政督察区属乐山第五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属川南行政公署乐山专区。
1968年专区改称地区属乐山地区。
1983年2月撤销乐山地区改为乐山市,犍为县属乐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