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隋朝(596年)设置岐山县,后屡经分合撤迁,至唐代贞观八年(634年)县址定于凤鸣镇。
1958年12月撤销岐山县,辖境分属凤翔县和周至县,1961年恢复岐山县建制至今。
隋朝属岐州所辖,唐代属关内道凤翔府辖,自后至清代均属凤翔府辖,中华民国属关中道辖,1933年撤道属陕西省第九行政区辖。
1949年解放初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1950年10月1日改属宝鸡专区,1956年10月属陕西省辖,1961年复属宝鸡专区所辖,1969年属宝鸡地区所辖,1980年属宝鸡市所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