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洞沟村是一个古老的地穴式的聚落遗址区。在古老的水洞沟村里,保留着北方先民们创造的窑洞式、地穴式、半地穴式、浅地穴式的居室。这种从新石器时代流传下来的居室,往往建在黄土层较厚的山坡或沟岸上,具有冬暖夏凉的特点。水洞沟村继承了这种古老的居住方式,在黄土坡上先挖出一定深度的地穴,然后在地穴四周边缘上,用土坯垒起矮墙,使之高出地面,再以桁条,木椽搭顶,复以柴草,在柴草上糊以泥巴,防止漏水。这种居室建筑极其廉价,是远古人类居住方式的最佳选择。我国北方地区群众习称其为“地窝子”、“地窨子”。它产生于生产力极不发达的远古时代,伴随着人类存在了数千年,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才逐渐被人们废弃,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水洞沟村聚落共有29处地穴式建筑遗址,景
酒仙桥位于兖州城区府河上,明代建筑,单拱孔,砖石结构,石砌桥面。桥面两侧有石雕护栏。酒仙桥是为纪念唐代大诗人李白而命名。“李白寓家兖州二十年,兖州是李白第二故乡”,这是在1994年“李白在山东”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正名的,酒仙桥成为佐证之一。20世纪40年代在城老东门处曾出土一古碑,俨然镌刻“酒仙桥”三字。可知“酒仙桥”方正宗桥名,而古来酒仙应首推李白。作为李白第二故乡兖州的人民为纪念这位伟大诗人,寓居兖州(沙丘)达二十余年,出于对酒仙的热爱与纪念,后人遂称李白故居东鲁门的一座石桥为“酒仙桥”。2001年3月被公布为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兖政发(2009)28号文确定保护范围以桥体外缘向四周各延伸30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线向
琉璃厂遗址位于兖州市酒仙桥街道办事处琉璃厂村东500米,泗河西岸两侧,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传说有72座之多,现保留有6处残窑壁,其中泗河东5处,西1处。残窑壁由砖砌成,弧形,耐火砖砌筑,直径约为3.2米。壁内有一层琉璃,呈红色,坚硬如铁。地面暴露大量板瓦残片,其中板瓦较大,宽29厘米,厚2.3厘米,多施绿釉。据史料记载,据史料记载,此窑场专供当时兖州鲁王府及曲阜孔府修建之用。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被公布为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琉璃厂窑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琉璃厂遗址位于兖州市酒仙桥街道办事处琉璃厂村东500米,泗河西岸两侧,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传说有72座之多,现保留有6处残窑壁,其中泗河东5处,西1处。残窑壁由砖砌成,弧形,耐火砖砌筑,直径约为3.2米。壁内有一层琉璃,呈红色,坚硬如铁。地面暴露大量板瓦残片,其中板瓦较大,宽29厘米,厚2.3厘米,多施绿釉。据史料记载,据史料记载,此窑场专供当时兖州鲁王府及曲阜孔府修建之用。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被公布为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
机务段水塔位于兖州市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兖州机务段院内,1912年德国人建,典型欧式建筑,为当时兖州府站的配套用水附属设施。水塔塔体为石混结构,高约35米,基座周长25.9米,铁质攒尖顶,塔体中部环绕分布7个嵌入式小窗,蓄水池下部为一周石枋柱头。虽历经多次修缮维护,仍然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原兖州府站早已不复存在,唯有水塔独存,而且仍然还在发挥着重要的供水功能。该水塔作为本地区典型欧式建筑和兖州铁路建设事业肇始的见证,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文物价值。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被公布为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
兖州侵华日军观象台位于济宁市兖州区酒仙桥街道,年代为1938年。观象台位于兖州市酒仙桥街道办事处三河村原胶木厂内,建于1938年,为日本人占领兖州后所建,为观象辅助设施。台为楼房,三层,南北向,面阔三间长8.8米,东西宽5.5米,台底为库房,台北侧为楼梯间至台顶,木质楼梯,多已腐朽,不堪负重,墙皮多已脱落,一、二层顶棚已塌落,顶为平面。其他配房十余间,现为玻璃厂职工宿舍所用。观象台是日本人为飞机场的配套建筑设施之一,也是日本人侵华重要佐证。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被公布为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6月23日,兖州侵华日军观象台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
兖州侵华日军碉堡位于济宁市兖州区酒仙桥街道,年代为1938年。2015年6月23日,兖州侵华日军碉堡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神桥位于兖州市酒仙桥街道办事处神路社区府河(薛公丰兖渠)之上,西临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酒仙桥。据《兖州县地名志》载:“神桥为明代所建,明末清初称‘赞政桥’,后因天仙庙神路街通过这里,改称“神桥”。神桥为单孔拱券砖石结构,南北走向,全长17.5米、宽7.7米。现单孔石拱券结构稳定,除砖砌体局部腐蚀损坏外,整体上基本保持原貌。该发现对于明代桥梁建筑特点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12月26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济宁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