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2025年3月,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24年7月,齐河县被确定为2024年山东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
2024年6月,2024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发布,齐河县名列第82位。
2024年3月,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名单公布,齐河县入选。
2024年1月,齐河县被命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2024年1月,齐河县被认定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旗)。
2023年12月,齐河县被认定为2023年度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
2323年11月,齐河县被确定为2023年山东省科技创新强县。
2023年11月,齐河县入选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指数“2023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排名第28。
2023年11月,齐河县入选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指数“2023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排名第13。
2023年11月,齐河县入选“2023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排名第14。
2023年11月,齐河县入选“2023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排名第30。
2023年11月,齐河县入选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指数“2023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第65。
2023年8月,2023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名单发布,齐河县上榜,位列第88名。
2023年8月2日,2022年度山东省工业强县名单公布,齐河县上榜。
2023年7月,齐河县被确定为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
2023年6月,齐河县被确定为2022年山东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
2023年6月,齐河县被山东省体育局确定为山东省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县。
2023年5月,齐河县被确定为2022年度山东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县。
2023年3月,齐河县上榜2023年中国财政实力百强县第97名。
2023年3月,齐河县被评选为2022年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
2023年1月,齐河县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3年1月,齐河县被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
2022年12月,齐河县被确定为2022年度山东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
2022年12月,齐河县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2022年12月,齐河县被纳入第四批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县名单。
2022年11月,水利部、财政部公布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名单,齐河县入选。
2022年11月,入选山东省青年发展友好型县域试点名单。
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命名齐河县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2年8月,齐河县入选2021年青年人才首选山东20强城市。
2022年8月,齐河县认定2021年度山东省建筑业强市强县名单。
2022年8月,齐河县入选2022中国县域发展潜力百强县第19位。
2022年7月,齐河县被确定为2021年度山东省现代流通强县。
2022年6月,齐河县获评为2021年度山东省文旅康养强县。
2022年6月,齐河县入选2022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位列第90。
2022年4月,齐河县被确定为第三批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县(市、区)。
2022年6月,齐河县被确定为2021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
2022年1月,齐河县被命名为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2年1月,齐河县被确定为2021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2021年,被确定为2021年度山东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县。
2021年12月,齐河县被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1年12月,齐河县被确定为第一批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
2021年10月,齐河县上榜2021中国康养百佳县市第30名。
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命名齐河县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年10月,2021中国智慧城市百佳县市出炉,齐河县位列第35位。
2021年10月,2021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名单发布,齐河县名列第19。
2021年10月,2021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名单发布,齐河县名列第35。
2021年10月,2021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名单发布,齐河县名列第35。
2021年10月,2021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名单发布,齐河县名列第75。
2021年10月,2021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名单发布,齐河县名列第20。
2021年9月,齐河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齐河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齐河县人口数量为57.64万人,位列德州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位,位列山东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8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845位。
2021年4月,齐河县被评为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
2021年3月,齐河县上榜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推评名单。
2021年1月,2020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县区排名发布,齐河县位列第497名。
2021年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齐河县上榜。
2021年1月,2021年山东省136个县市区经济实力排名出炉,齐河县位列第46名。
2021年3月,齐河县上榜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总结评估优秀名单。
2020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确定齐河县为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2020年12月,2021年山东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出炉,齐河县入选。
2020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齐河县榜上有名。
2020年11月,“2020中国乡村振兴百佳示范县市”榜单新鲜出炉,齐河县位列第85名。
2020年6月,齐河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冀鲁豫片区)。
2020年5月,国家发改委公布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齐河县榜上有名。
2020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齐河县为2019年国家园林县城。
2019年12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齐河县为首批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2019年10月,齐河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2019年10月,齐河县入选2019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位列第38名。
2019年10月,齐河县入选2019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位列第22名。
2019年10月,齐河县入选2019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位列第20名。
2018年10月,齐河县上榜2018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位列第21名。
2017年12月,齐河县上榜2017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特色魅力示范县。
2017年12月,农业部认定齐河县为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6年2月,齐河县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