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辖境在夏代属兖州之域,商代属薄姑国地,周属齐国,秦属齐郡。
西汉始置湿(漯)沃县,隋朝开皇十六年(596年)改湿沃为蒲台县,隋末县废。
唐武德三年(620年)复置蒲台县,垂拱四年(688年)析蒲台、厌次置渤海县;后周显德三年(956年)置滨州,辖渤海、蒲台2县;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滨州降为散州。
民国二年(1913年)改滨州为滨县;1956年3月6日撤蒲台县建置。
1958年12月8日撤滨县并入惠民县;1961年4月恢复滨县建置。
1982年8月2日滨州市(县级)建立,1987年2月25日,国务院以国函〔1987〕40号文件撤消滨县建制,将其区划并入滨州市(县级)。
2000年12月16日滨州市(县级)改为滨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