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期,今旗境属上郡北部地。
西汉时期,分属西河郡大成县、罗谷县、虎猛县(今红庆河乡)。
东汉时期,今旗境分属西河郡广衍等县和朔方郡大成县。
三国、西晋时期,今旗境属羌族政权统辖地。
东晋十六国时期,今旗境为后赵、前秦、后秦辖地。
夏国龙升三年(409年),今旗境属夏幽州辖地。
北魏时期,属夏州化政郡。
北周时期,属弘化郡。
隋朝时期,今旗为榆林郡富昌县地。
唐朝时期,属胜州河滨县和夏州。
南吴天祐五年(908年),今旗境阿勒腾席热镇以东地区属晋辖地;以西地区属契丹辖地。
后周显得六年(959年),今旗境阿勒腾席热镇以东地区属后周胜州地,以西地区属辽。
北宋初期,为胜州辖地,后为西夏胜州、夏州辖地。
元至顺元年(1330年),今旗境基本上属陕西行省延安路北境。
明宣德八年(1433年),今旗境属陕西辖地。
明正德五年(1510),统属蒙古鄂尔多斯万户。
明朝末年,鄂尔多斯第六代济农额璘臣率部众归顺后金。
清顺治六年(1649年),以诺延达喇济农据有的四营为主,编为鄂尔多斯左翼中旗(当时辖境相当于今伊金霍洛旗、东胜区的大部,杭锦旗和达拉特旗各一部,以及陕西省神木县长城以北地区)。
清朝封多罗郡王额璘臣领札萨克,故又称郡王旗,下辖4参领、17佐领。
清乾隆元年(1736年),析鄂尔多斯左翼中旗地一部分和鄂尔多斯右翼前旗(乌审旗)东边地,增置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当时辖境相当于今伊金霍洛旗西南部和陕西省榆林、神木两县长城以北部分地),以定咱拉什为札萨克,俗称札萨克旗,下辖3参领、12佐领;还有随成吉思汗陵寝的达尔扈特部落驻牧地亦划于旗境。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开始放垦长城北沿界牌地,允许汉人进入耕种。
清乾隆八年(1743年),向北延伸开垦“黑界地”。
随着蒙地陆续开垦,移入汉族农民越来越多,蒙汉民交涉事宜,初由神木理事司员查旗协理,后来将南部垦区分别划属神木、府谷县管辖。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贻谷大臣督办垦放蒙地后,北部、东西两头、东南部均成垦区,初置垦务分局管理。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析置东胜理事通判厅管辖,隶属山西归绥道。
民国三年(1914年),郡王旗、札萨克旗随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划归绥远特别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隶属绥远省。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归绥沦陷后,绥远省境各蒙旗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移治札萨克旗新街。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日本侵略军兵临黄河北岸,伊克昭盟盟长沙王为保护成吉思汗灵柩不被日伪军盗窃,呈请国民政府批准,将成陵迁移到甘肃省榆中县兴隆山。
[20]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个团包围札萨克旗,中共伊西、伊东工委分别率部队进入札萨克旗。
同年7月7日,组成“临时共同委员会”。
经中共西北局同意,由“临时共同委员会”主持,召开群众大会,宣布札萨克旗临时人民自治政府成立。
同年9月,郡王旗先后解放。
1950年,两旗相继成立人民政府,隶属绥远省伊克昭盟。
同年,将东胜县平治乡3个保、爱民乡5个保(今纳林陶亥、新庙乡大部)划归郡王旗。
1952年,将盟直属通格朗区划归札萨克旗。
同年,将盟直属达尔扈特区(原为护守成吉思汗陵园的达尔扈特部落牧地)划归札萨克旗。
1959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札萨克旗、郡王旗建制,设置伊金霍洛旗,以原札萨克旗、郡王旗两旗的区域为伊金霍洛旗的行政区域。
1964年,伊金霍洛旗人民委员会由新街镇迁驻阿勒腾席热镇。
[22]2001年,国务院撤销地级伊克昭盟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属鄂尔多斯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