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历史悠久。
远在新石器时期,已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
清河边门设于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是清代柳边21个边门之一(后改为20个)。
清河边门因临清河而得名,清河门则是清河边门的简称。
在较长的历史时期里,清河门属义州辖。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建制为镇。
民国元年(1912年),属锦州义州辖。
翌年废州制,实行省、县制,改属奉天省辽沈道义县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5月废道制,仍属奉天省义县辖。
同年末,东北易帜更奉天省为辽宁省,清河门属辽宁省义县辖。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日本侵占东三省后,建立伪满洲国,改辽宁省委奉天省,清河门属奉天省义县辖。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2月,日伪实行新省制,划东北味为14省,设锦州省,清河门属锦州省义县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日本投降,祖国光复,是年9月间,中共辽西地委成立,清河门属辽西地委义县辖。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国民党军队战领清河门,清河门属辽宁省义县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东北民主联军解放清河门。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初,热辽专区北阜义县联合政府在清河门建立,清河门隶属热河省辽专区辖,为北阜义县第九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撤销北阜义县联合政府,清河门改属辽西省义县辖,为第九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河门仍隶属辽西省义县辖。
1954年6月19日,辽西、辽东两省合并为辽宁省,清河门属辽宁省义县辖,为义县第九区。
1956~1958年,清河门隶属辽宁省锦州专区义县辖,为义县清河门乡、清河门镇、清河门区。
1959年8月,清河门划归阜新市,并建里阜新市清河门人民公社,市年10月,隶属阜新市郊区办事处辖。
1980年,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改名为清河门镇人民政府,仍隶属阜新市郊区。
1983年2月21日,经辽宁省政府批准,阜新市筹建清河门区。
1983年9月20日,清河门区筹备小组正式开始对外办公。
1984年3月31日,清河门区人民政府成立,隶属辽宁省阜新市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