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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历史沿革

5000多年前,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属沈阳新乐下层文化居民,是我国新石器时代重要发祥地之一。

战国时,属燕国辽东郡,治所襄平。

秦、汉,袭燕制,后改称辽阳县。

唐代,称岩州。

辽代,隶属沈州。

金代,属石城县。

元、明两代,称石城。

清朝康熙四年(1665年),改辽阳县为辽阳州,属奉天府。

民国三年(1914年),改辽阳州为辽阳县,属奉天省辽沈道。

1949年,设烟台区,属辽阳县。

1954年,命名为“灯塔初级社”。

1955年,改称为灯塔。

1968年,辽阳县并入辽阳市,于境内设立灯塔区(县级区),属辽阳市。

1980年,撤销灯塔区,设立灯塔县,属辽阳市辖。

1996年,撤销灯塔县,设立灯塔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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