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自商周至春秋战国,先后属吴、越、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在樟树境内始建新淦县,县治淦阳(今樟树城区)。
自汉高祖六年(前201),樟树地分属新淦、建成、宜春三县。
至东汉中平二年(185),析宜春置汉平县,县治在今樟树中州乡西北吴平圩。
三国时,孙吴改汉平县为吴平县。
隋开皇九年(589),省新渝县入吴平县;开皇十一年(591),省吴平县入宜春县;开皇十八年(598),复分宜春县置新渝县。
唐武德五年(622),以今樟树昌傅镇太平圩为县治,置始平县,武德七年(624)废,入新渝县。
唐仪凤年间(676-678),朝廷赐号樟树境内阁皂山为“天下第三十三福地”。
五代南唐升元二年(938)八月,割高安的建安乡,修德乡、新淦的崇学乡另建清江县,以潇滩镇(今临江镇)为县治,至属镇南军节度使。
南太保大十年(952),清江县改隶筠州。
北宋淳化三年(992),割清江、新淦、新喻三县置临江军,清江为首县。
北宋治平三年(1066),割新淦茂才乡、新喻思贤乡隶属清江县,县境由三乡增为五乡。
元至元十四年(1277)临江军改临江路。
明洪武二年(1369)改临江路为临江府,辖清江、新淦、新喻三县。
宣德四年(1429),临江、樟树两镇均为全国33大工商税收重镇之一。
嘉靖四十一年(1562),设湖西分守道驻临江。
清沿明制,属袁瑞临盐法道临江府。
1913年至1927年,属庐陵道;1930年10月至11月,在临江镇建立县苏维埃政府,属湘鄂赣边境特委领导。
1949年6月19日,在樟树镇建立清江县人民政府(同年7月15日迁回临江镇),属南昌分区专员公署。
1959年1月1日,改属宜春专员公署(今宜春市)。
1988年10月26日清江县撤销,改设樟树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