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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历史沿革

商朝时,属艾候国。

春秋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

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艾归秦;二十六年(前221),艾属九江郡。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析艾置海昏县,属豫章郡,辖今永修、武宁、奉新、靖安、安义5县地。

县治今永修县吴城镇芦潭西北数华里;另有一说:海昏县于景帝三年(前154)置。

东汉称海昏侯国,仍属豫章郡;永元十六年(104)析海昏置建昌县;中平二年(185),又析海昏、建昌设新吴,永修2县(非今永修)。

三国时海昏属吴。

晋称海昏,属豫章郡。

南朝宋、齐、梁称建昌,属江州豫章郡。

隋开皇九年(589),并永修、豫宁、新吴、艾4县人建昌;大业元年(605),并府复设郡,建昌属豫章郡。

唐代建昌初属南昌州,不久废南昌州。

属洪州豫章郡;永淳元年(682),析建昌地设新吴县;长安四年(704),析建昌地立武宁县。

五代时,建昌属洪州。

南唐昇元期间(937-942),析建昌、奉新、武宁3县地设靖安县。

宋开宝八年(975),建昌县属江南东路南康军。

元元贞元年(1295),升建昌为州,属南康路。

明洪武元年(1368),降州为县,属南康府;正德十三年(1518),析安义、南昌、卜邻、控鹤、依仁5乡48里设安义县,而建昌县只有12乡并市5坊,仅得86里。

清代,建昌属南康府;道光年间(1821-1850),乡和市坊统称为乡,芦潭镇更名芦镇乡。

县城内4坊合称市乡,共13乡;光绪三十二年(1906),全县共辖86区。

1914年,更名永修。

1931年前,县政区基本沿袭清旧制。

1931年7月1日,改组区公所及乡镇。

1932年,属第二行政区,辖6区、29联保办事处、176保、1858甲。

1935年,属第一行政区。

1939年,属第十行政区。

1942年,属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23日,属九江分区。

6月18日,县城由艾城迁至涂家埠。

1949年9月下旬,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永修县委成立。

4月,中共永修县委、永修县人民政府将县城迁涂家埠。

同月,废除保甲制度。

1969年,马口公社所属罗亭、义坪、上坂3大队划属南昌市郊区。

1983年,复归九江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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