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属杨州之域。
春秋战国属吴、越、楚。
秦属九江郡。
西汉属南城县。
东汉属临汝县。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析临汝县设宜黄县,县城在宜水、黄水汇合处,因名宜黄,属临川郡。
晋元康元年(291),析荆、扬十郡置江州,辖临川郡,宜黄隶之。
陈永定元年(557),析江州立高州,宜黄仍属临川郡为侯国。
隋开皇九年(589)划归崇仁县。
唐武德五年(622)复设宜黄县,隶属抚州。
武德八年(625)复归崇仁县。
宋开宝元年(968)析崇仁县崇贤、仙贤、岱贤立宜黄场。
宋开宝三年(970)升场为县,属抚州。
后主准其请,遂升场为县,隶抚州,设县治于黄填镇(今凤冈镇);开宝八年(975),南唐土地尽入于宋,改抚州为军州,抚州军归宋。
自此宜黄设县及县名均未变动;绍兴十九年(1149),改抚州为抚州府,宜黄属之。
此后一直未变,故有建于吴,定于宋之称。
元至元十三年(1276),抚州军改抚州路,宜黄隶之。
明洪武元年(1368),抚州路改抚州府,宜黄属之;洪武九年(1377),废行中书省设承宣布政使司,下分道、府,宜黄属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湖东道抚州府。
1912年,废府,各县直辖于省;1914年,江西省分4道,宜黄县属豫章道;1926年,废豫章道,宜黄县直辖于江西省;1932年,宜黄属第八行政区;1935年,宜黄县属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10日,隶属抚州专区,辖6区、3镇、72乡。
1951年增设第七区。
1956年,撤区并乡,辖1镇、29乡。
1958年,辖14公社。
1961年、辖25公社。
1963年,辖18公社、1镇、2垦殖场。
1966年,辖15个公社,1镇、3垦殖场。
1978年,属抚州地区,辖18公社、1镇,7垦殖场。
1986年,撤社建宜黄乡,辖13乡、3镇,2垦殖场。
1997年辖11乡、5镇、2垦殖场。
2000年7月,属抚州市。
2001年,辖6乡、6镇、2垦殖场。
2011年,辖8镇、4乡、2垦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