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被认定为2024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
2023年12月,广昌县被确定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2023年10月,水利部公布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广昌县榜上有名。
2022年12月,广昌县被确定为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
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命名广昌县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年9月,广昌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广昌县人口数量为20.44万人,位列抚州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9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2181位,位列江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8位。
2021年3月,广昌县上榜2021中国县域网络购买力百强榜第94名。
2021年1月,2020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县区排名发布,广昌县位列第484名。
2019年3月,广昌县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原中央苏区片区)。
2018年2月,广昌县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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