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城墙内属长沙县城,县署设城北连升街,城墙外属明道都。
1933年长沙市划分4个区,属第四区。
1938年,改名为兴汉镇。
1944年1月,镇乡改区,长沙市分为内四区、外四区,城北区限中山路以北,兴汉门以南,经武门以西至湘江边一带。
至1949年8月,城北区辖11保193甲,面积1.7平方公里。
1949年8月5日,长沙解放,城北区建立区级人民政权。
1950年11月,组建半政权性、半群众性质的居民委员会7个。
1951年11月,开展民主建政运动,成立7个街道人民代表会议办事处,成立街道办事处。
1954年9月,撤销街道人民代表会议办事处,成立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
1993年,郊区福安乡胜利村成建制移交北区管理。
1996年,长沙市区划调整时,在原北区基础上,划入长沙县、望城县、原郊区所属的大片农村地区及原西区所属的部分街道,成立开福区,面积扩至188.3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