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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历史沿革

战国时期属楚国洞庭地。

秦仍为洞庭郡地。

两汉至三国均属武陵郡辰阳县地。

晋为舞阳县地,仍属武陵郡。

南北朝复为辰阳县地,至隋朝改为辰溪县地。

唐垂拱三年(687),改为渭阳县地,后又改为招谕县地,均属锦州卢阳郡。

五代仍为渭阳、招谕县域。

宋初划归麻阳县。

宋嘉泰三年(1203),设五寨司,属思州军民安抚使。

元朝沿袭此制。

明永乐三年(1405),将竿子坪元帅府置竿子坪长官司,分管苗寨,均属保靖州军民宣尉使司。

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始独立设凤凰厅,但土司并未废除,形成土流并存。

康熙四十六年(1707),土司制度彻底废除。

1913年,改凤凰厅为凤凰县。

初为二等县,设知事公署,置知事一员。

1919年,改为三等县,知事公署改为县公署,设县长。

1940年,复升为二等一级县,属湖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7日,和平解放。

1950年4月21日,成立凤凰县人民政府,隶属沅陵专区。

1952年,划为湘西苗族自治区。

1955年,自治区改为自治州。

1957年,在苗族自治州的基础上成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风凰县一直隶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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