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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历史沿革

公元前5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张湾境内的犟河(古称虎尾河、西流河)流域和堵河下游两岸就有较大规模的人类活动。

楚庄王三年(前611),楚国灭麇国,秦、楚联合伐庸,继灭庸国,张湾域属楚国上庸郡。

战国和秦朝时期,周赧王姬延三十五年(前280),秦攻楚黔中,楚献汉北及上庸地与秦交换黔中,张湾域属秦国及秦朝汉中郡钖县。

汉朝时期,张湾域属汉中郡长利县(今郧县),东汉建武六年(30),省长利入钖县,张湾域属汉中郡钖县。

晋朝时期,曾置微阳县,黄龙镇是微阳县治所在地,张湾域属上庸郡微阳县。

隋唐时期,曾在堵河口置堵阳县,张湾域属堵阳县。

唐贞观元年(627),撤堵阳县入郧乡县,张湾域归郧乡县。

南宋景炎二年(蒙古世祖孛儿只斤忽必烈至元十四年,1277),改郧乡县为郧县,张湾域属郧县。

1922年,郧县设7个区,其中涉及张湾域的有6区驻黄龙、7区驻十堰。

1935年6月,郧县改设为4个区署,其中黄龙、十堰各为1个区。

1948年2月-3月,成立十堰区、花果区、黄龙区和茶店区,隶属陕南区第四(两郧)专署郧县。

废除保、甲制度,在区下设行政村。

1967年4月,二汽在十堰区红庙公社炉子沟大队动工兴建。

1969年12月,成立十堰市,十堰区、黄龙区划归十堰市管辖,茶店区茅坪公社划归十堰区管辖。

1971年1月,十堰市撤区并社,涉及张湾域的十堰区、黄龙区及其所辖黄龙镇和十堰、七里、红庙、茅坪、大路、花果园、西沟、方滩、大峡、东湾、柏林11个公社同时撤销,组建十堰、东风、花果、黄龙、大峡5个公社,归十堰市管辖。

1980年11月,十堰市设立张湾、花果、茅箭、五堰4个副县级街道,隶属十堰市,其中张湾境内有张湾、花果街道。

将公社管辖的中心城区居民委员会划归街道管辖。

十堰市直属的张湾街道更名为车城路街道,花果街道更名为头堰街道,均降为正科级,增设土门街道,均划归张湾区管辖。

9月,境域生产大队全部更名为行政村。

1986年9月,十堰市撤销花果区、白浪区,花果区所辖区域和白浪区所辖东沟乡、茅坪乡划归张湾区管辖。

张湾区辖方滩、舒家、长坪、相公岭、蔡家、大路、东沟、茅坪8个乡和黄龙、柏林2个镇以及头堰、红卫、车城路、土门4个街道。

现张湾区辖西沟、方滩2个乡和黄龙、柏林两个镇以及车城路、汉江路、红卫、花果四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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