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周时起至今,境域一直属鄂城县(今鄂州)管辖。
1946年6月,内湖设四区:梁子、金牛、高桥、毛家铺,境域属梁子区。
1951年7月,鄂城县实行小区制,全县分为15小区,境域分属第九区(长岭),第十区(太和),第十一区(涂镇)。
1955年撤长岭区,将大屋、长岭、牛山、茅圻、下柯、李铁6个乡划归第十区太和管辖。
1957年11月,鄂城县划为14区,境域分属长岭指导组,管辖东沟、鲊洲、长岭、牛山4乡;1959年4月,增设梁子湖人民公社。
1961年,鄂城县恢复行政区建置,设太和、梁子、东沟3个区公所,10个人民公社。
1983年8月,撤社建乡。
梁子湖区(派出区)管理沼山、公友2乡和太和、涂家垴、梁子3镇。
1987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鄂州市设立市辖区的批复》国函〔1987〕139号,设立梁子湖区(市辖区),管辖沼山、公友2乡和太和、涂家垴、梁子、东沟4镇,领导79个行政村,区政府驻太和镇。
2004年12月撤销公友乡,并入涂家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