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属长乐乡。
1946年县废区制,属复兴乡。
1949年恢复区建制,属小池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长江人民公社新兴大队。
1961年撤社改区,属小池区。
1975年撤区并社,属刘佐人民公社。
1981年9月地名标准化时,更名为石花屋大队,属刘佐人民公社。
1984年2月撤社并区,更名为石花屋村民委员会,属小池区。
1987年10月,撤区建乡(镇),属王埠乡。
2001年王埠乡并入小池镇,属小池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