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域固定形成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
之前曾多次变动。
春秋为巴子国地;战国为楚地;秦属黔中郡,汉属南郡、武陵郡;三国先属蜀,后属吴建平郡、武陵郡;西晋、南北朝宋、齐属建平郡、天门郡、武陵郡;梁属信陵郡;北周属秭归郡、业州军屯郡、清江郡;隋属巴东郡巴东县,清江郡清江县、开夷县、建始县;唐属归州巴东县、施州清江县、建始县;五代先后为前、后蜀所据;宋属归州巴东县、施州清江县、建始县及辰州、富州、高州、定州等许多小羁縻州;元属归州巴东县、施州建始县,南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先后置散毛、唐崖、金峒、龙潭、忠建、毛岭、施南等土司,实行土司分治;元末明玉珍据蜀时,本区被其控制。
明属夔州建始县,归州巴东县、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南部地区仍施行土司制度,设有容美宣慰司,施南、散毛、忠建3个宣抚司,9个安抚司,13个长官司,5个蛮夷长官司。
清初沿用明制。
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土归流,置施南府,辖恩施县、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利川县,乾隆元年(1736年),夔州府建始县划归施南府。
巴东县、鹤峰直隶州属宜昌府。
中华民国元年废府设道存县,民国4年设荆南道,治所恩施县,辖恩施、建始、利川、宣恩、来凤、咸丰6县。
民国15年改荆南道为施鹤道,鹤峰直隶州改县划入施鹤道。
民国17年改设鄂西行政区。
民国21年改为第十行政督察区,巴东县划入,州域始为8县之治。
民国25年改为第七行政督察区,辖区未变。
民国17年至24年,州境部分地区先后属于巴归兴、湘鄂边和湘鄂川黔苏区,并建立苏维埃政权组织。
先后建立有巴东县人民委员会,巴归兴县苏维埃政府,鹤峰县苏维埃政府,长(阳)巴(东)县苏维埃政府,建始县苏维埃政府,恩施县苏维埃政府,宣恩县苏维埃政府。
红军主力撤走后,各苏维埃政府相继遭到破坏。
1949年11月6日,恩施县城解放,建立湖北省恩施行政区,仍辖原8县。
1979年12月19日,国务院批准建立来凤土家族自治县,撤销来凤县,1980年5月21日举行成立大会。
1980年4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鹤峰土家族自治县,撤销鹤峰县,5月25日举行成立大会。
1981年11月7日,国务院批准成立恩施市,市、县分设,1982年4月30日举行成立大会。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恩施地区,设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同时撤销来凤、鹤峰土家族自治县,恢复来凤县、鹤峰县,撤销恩施县,恩施县与恩施市合并为恩施市,12月1日举行自治州成立大会。
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利川县,设立利川市,10月1日举行成立大会。
全州辖恩施市、利川市、巴东县、建始县、来凤县、咸丰县、宣恩县、鹤峰县共6县2市。
1993年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更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