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24年5月,2024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出炉,伊春市位列第318名。
2023年10月,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出炉,伊春市入选。
2023年4月,2023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出炉,伊春市位列第302名。
2022年,伊春市GDP总量为343.2亿元,位列2022年黑龙江省各市GDP排行榜单第11位。
2022年8月,伊春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
2022年4月,伊春市被确定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2022年1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伊春市为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区)。
2022年1月,伊春市进入“2022年冰雪旅游十佳城市”名单。
2021年,伊春市GDP达318.7亿元,位列2021年黑龙江各大城市GDP排名第11位。
2021年12月,伊春市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2021年11月,2021年中国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排名发布,伊春市位列第291名。
2021年11月,2021年中国城市可持续竞争力排名发布,伊春市位列第290名。
2021年5月,伊春市位列2021年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第311(五线城市)。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伊春市人口数量为87.89万人,位列黑龙江省各地市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1位,位列全国各大城市人口数量排行榜(地级市及以上)第307位。
2021年3月,伊春市名列2021年中国城市综合实力排名榜第314位。
2021年1月,《2020年中国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指数排名》出炉,伊春市位列第285名。
2020年10月,伊春市荣获2020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20年5月,伊春市位列2020年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第308。
2017年11月,伊春市上榜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2016年7月,伊春市荣获2016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