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命名馆陶县为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3年12月,馆陶县被确定为2023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效果突出县(市、区、旗)。
2023年12月,馆陶县被确定为第二批河北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
2023年1月,馆陶县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0年12月,馆陶县被确定为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2022年12月,入选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名单。
2022年11月,馆陶县被确定为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
2022年4月,馆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
2021年12月,被河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2021年度河北省卫生县城。
2021年12月,馆陶县被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1年11月,馆陶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区)。
2021年,荣获2021年度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2021年9月,馆陶县被命名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2021年9月,馆陶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8月,馆陶县被命名为2021-2023年“河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黑陶烧制技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馆陶县人口数量为30.79万人,位列邯郸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5位,位列河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19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736位。
2021年1月,馆陶县位列河北省168个县市区面积排行榜第123位。
2021年3月,馆陶县上榜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总结评估优秀名单。
2020年12月,被授予第二届河北省文明县城称号。
2020年6月,馆陶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冀鲁豫片区)。
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推介馆陶县为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
2019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馆陶县榜上有名。
2019年8月,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名单出炉,馆陶县榜上有名。
2019年3月,入选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名单。
2019年,农业农村部推介馆陶县为第二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
2018年12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馆陶县为2018年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河北省禽蛋产业名县。
2018年8月,馆陶县获得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2018年7月,河北省农业厅公布第一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名单,馆陶县榜上有名。
2017年12月,农业部认定馆陶县为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6年11月,馆陶县被认定为2016年度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2016年2月,馆陶县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5年11月,馆陶县被确定为2015年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河北省禽蛋产业名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