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地域开拓较早,《尚书禹贡》记载,属梁州南部,商周时为且兰地。
秦朝时,设象郡,瓮安隶象郡北境。
汉朝时期,更且兰为牂牁郡,瓮安隶属牂牁郡。
至西晋时,牂牁郡设在瓮安境内,时为万寿县。
唐贞观三年(629)置朗州,后改为播州,瓮安隶属播州。
唐高祖时,更牂牁为建安,瓮安隶属建安。
至元十四年(1277)播州首领杨宪邦纳地归附,授播州安抚司,隶湖广行省。
明洪武五年正月十七日(1672),播州宣慰司杨铿入朝纳元所授印信,仍置播州宣慰司,隶四川承宣布政使司,仍辖旧州草塘等处长官司。
洪武十五年闰月二月初八(1382),置平越卫指挥司,卫治平越(今福泉市)。
十七年二月十六日(1384),升平越卫指挥司为军民指挥使司。
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平定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叛乱。
二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1601)改土归流,以瓮水、草塘两个安抚司及平越卫右所干平、干溪、梭罗等15堡地合置瓮安县,隶贵州布政使司平越军民府。
清顺治十六年(1659),沿用明贵州平越军民府,瓮安仍为其辖地。
1911年11月4日,贵州独立,沿用贵州省平越直隶州,瓮安仍为其辖地。
1913年瓮安县隶属黔中道(治所驻贵阳),1920年,撤黔中道,瓮安县隶属于省。
1935年六月,瓮安县隶属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平越)。
1937年,隶属省直辖区。
1948年,瓮安划隶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遵义)。
1949年12月11日,瓮安县解放后,隶属贵州省贵阳专区。
1952年12月,改为贵定专区,瓮安仍为其辖县。
1956年5月,贵定专区撤销,瓮安县隶安顺专区。
1958年12月,瓮安县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福泉县撤销,并入瓮安县,至1961年8月,福泉县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