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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水头沙社区

地名:水头沙社区隶属南澳街道
行政代码:440307011006代码前6位:440307
行政区域:广东省 地理分区:华南地区
长途区号:0755 邮政编码:518000
城乡分类:主城区分类代码:111
车牌代码:粤B行政级别:社区

地名由来:因靠近水头村,又有一个美丽的沙滩,故名。

2022年3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认定水头沙社区为第一批深圳市绿色(宜居)社区

水头沙社区位于深圳市最东部的大鹏湾半岛南端(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西面),东与南隆社区接壤,西与大鹏下沙社区接壤,南面为大鹏湾海域,北与大鹏水头社区接壤,总面积为1.5平方公里,现有居民约2580人,其中户籍人口168人(居民户数59户),流动人口约2412人;社区辖下有三小场所49间,小旅馆13间,企业60间,其中重点单位7间,一般单位8间。

一、工作站基本工作情况

目前,水头沙社区属一个行政社区,设立有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两个工作机构,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工作模式运行,辖下无居民小组,成立了一家股份合作公司来管理社区的集体资产。社区内设有办公室、计生办、治安办、安全办、妇工委、工会、综合团委等多个部门,多年来社区一直以党支部为核心,以“两委”为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树立了“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自本届实行政企分开后,社区工作人员18人,加6个计生专干,共24人,其中专职人员7名,含两委成员5名,两委交叉率达10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00%,平均年龄38.2岁,是一支年轻有力量的干部队伍。社区实现支部书记、居委主任和工作站站长一肩挑,各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本届实行政企分开后,迅速适应各自岗位,做好工作交接,现社区各项事务运作正常。

二、社区经济情况

社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4.95万元,总资产2544万元,总负债914万元,流动资产961万元,2013年年收入273多万元,其中厂房及宿舍租金每年约178万,占公司主营收入约80%,其他为海胆场租金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目前社区股份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收入呈逐年递增状态,2013年人均分红1800元(含海鲜街分红500元)。

三、社区民生建设

社区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文化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把一切为社区居民服务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社区党员模板带头作用,多方凝聚力量,积极开展社区文明创建等工作。几年来,本社区先后获得了“先进社区”、“先进单位”、“六好四星级社区”、“平安和谐社区”等荣誉称号。

服务居民,是社区建设永恒的主题。本社区为居民精心打造服务平台,大力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现已经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辖下有休闲公园、篮球场、图书馆、社区服务中心、老人活动中心、社会健康服务中心,成立了党员志愿者队伍、社区义工队、老人义务巡逻队、文艺队、麒麟队等,极大地丰富了社区居民的业务文化生活,提高了社区在广大居民中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水头沙社区水沙路100号

联系人:黄建科

联系电话:0755-8442855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14:00-18:00

水头沙社区与南澳社区、新大社区、西涌社区、东涌社区、南隆社区、东山社区、东渔社区、南渔社区相邻。

历史沿革:

历史上,先后隶属于南海郡番禺县地(秦)、南海郡博罗县(汉)、宝安县(东晋咸和六年至唐至德二年)、东莞县(唐至德二年至宋开宝四年,宋开宝五年东莞县并入增城县,属广州中都府。

宋开宝六年复置东莞县,属广州中都府至明万历元年),新安县(明万历元年至清康熙五年)、东莞县(清康熙五年至康熙八年、新安县康熙八年至民国二年)、宝安县(民国三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1949年10月至1951年属惠阳县第四区;1951年11月至1957年11月属惠阳县第七区;1957年12月至1958年3月属惠阳县大鹏乡;1958年3月至1958年11月属惠阳县大鹏公社;1958年11月至1983年7月属宝安县大鹏公社;1983年7月至1986年10月属宝安县大鹏区;1986年10月至1987年8月属宝安县南澳镇,故1987年8月至2004年8月为南澳镇水头沙村;2004年9月至今改为南澳街道水头沙社区居委会,名称沿用至今。

水头沙社区附近有 世界之窗、 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 海上田园旅游区、 仙湖植物园、 青青世界等旅游景点,有南山荔枝、黄田荔枝、南山甜桃、绝味鸭脖、坪山金龟桔等特产,有龙岗舞龙、望烟楼的传说、松岗赛龙舟、大船坑舞麒麟、沙头角鱼灯舞等民俗文化。

较场尾
南澳街道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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