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地区采矿业和制陶业兴起较早。
有色金属采矿业起于汉代,兴盛于明代,据《兰州府志》和《皋兰县志》,明洪武年间,“松山之南,矿炉20座”,采矿点30余处,开采人民盛时达三四千之众,“日出斗金,积销金城”,官方在据市区10千米处凤凰山、火焰山、铜厂沟专设办矿机构“白银厂”。
1958年,成立白银市。
1961年11月,设置白银市郊区(简称市郊区),原白银市直属的5个城区街道及金山、水川、王岘、武川公社全部地域属之。
城区调整为银兴、银山、银光人民公社。
农村调整为金山、水川、强湾、王岘、武川、刘川人民公社。
1963年10月,白银市郊区划归兰州市,改置白银区。
1985年8月,复为地级白银市之白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