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到隋朝的800余年间,先后属闽中郡、闽越郡、闽越国、建安郡、闽州(驻所今福州)等所辖。
唐开元六年(公元718年),析南安县东南地置晋江县(治所位于今泉州市鲤城区)。
后汉乾祐二年(公元949年),泉州称清源郡,晋江属之。
宋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晋江县属泉州。
宋景炎三年(公元1278年)至元大德二年(公元1298年)二十年间,先后四次在泉州置福建中书省衙,泉州改为泉州路,晋江属之。
元大德二年(公元1298年)改为泉中府,晋江属之。
元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复立泉州分省,晋江属之。
明代全国分为十三个“布政司”,统领各地府、县。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称泉州府,属福建布政使司,晋江属之。
清承明制,全国分为十五省,实行省、府(州、厅)、县三级制。
泉州府为闽八府之一,晋江属之。
1912年,废州府,复县设道。
泉州初归厦门道(辖同安、晋江、南安、金门、安溪、莆田、仙游、永春、德化、惠安十县,驻同安),后属泉州道。
1927年,废道,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泉州划为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晋江属之。
1933年“闽变”后成立兴泉省,设省政府于泉州,不久即废,后改为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但辖县不变,直至解放后。
泉州于1949年9月1日解放,并于9月9日设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晋江属之。
1951年1月,晋江县析城关区和第四区的浮桥、王宫一带(近郊,今丰泽区)设立县级泉州市(今鲤城区),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民政部批准,晋江县人民政府于4月17日从晋江县城关区(鲤城镇)迁驻青阳镇(现青阳街道)。
1971年1月,划晋江县的罗溪、马甲、河市三公社和双阳农场入泉州市,1997年6月此些地改名洛江区。
1985年5月撤销晋江地区,原县级市泉州市升为地级市,晋江属之。
1987年12月,析晋江县东部石狮、永宁、蚶江三镇和祥芝乡为石狮市(县级市)。
1992年3月,晋江撤县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