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析侯官北乡置建安县,建安八年(203年)设会稽南部都尉府。
三国吴景帝永安三年(260年),以会稽郡南部为建安郡。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设立建州。
宋英宗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划建安、浦城、建阳三县部分之地设置瓯宁县,治所境内2县并立。
宋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设建宁府。
元设建宁路。
明、清为建宁府治。
历为郡、州、府、路、道治所。
1913年建安、瓯宁2县合并置建瓯县,为北路道,次年改设建安道。
1928年废道直属福建省。
1934、1935年历属第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50年属建瓯专区,旋改称建阳专区。
1956年属南平专区。
1971年属建阳地区。
1988年属南平地区。
国务院1992年10月20日批准撤销建瓯县,设立建瓯市(县级)。
国务院1994年9月5日批准撤销南平地区改为地级南平市,建瓯市属之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