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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镇级市”中山实力几何?

[2013-5-21 22:26:19]
   上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李永洁在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座谈会上透露,为加快构建金字塔形城镇体系,粤东西北地区具有发展潜力的县和珠三角有条件的中心镇将逐步升格为“县级市(镇级市)”,并赋予城市的管理权限和发展条件,提升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带动广大农村发展。
  
    “镇级市”的说法听起来相当诱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级别的改变,而是在现有镇的基础上建设小型城市,解决强镇“人大衣小”的问题。在浙江、山东等省份,已经开始了培育“镇级市”的尝试,对比这些先行先试的地区,中山有不少镇都具备发展成“镇级市”的实力。
  
    破例:温州首建“镇级市”
  
    首次提出“镇级市”这个概念的是2010年时任温州市委书记邵占维,而温州市也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建立“镇级市”的探索,将下辖的5个试点强镇建设为“镇级市”,着力解决强镇责大权小的问题。
  
    自此,强镇扩权之风便逐步从温州开始蔓延,目标都是要以城市的标准对强镇进行改革和管理。2010年,山东省启动“镇级市”试点,到去年年底,浙江为争取在全国率先开展“撤镇设市”试点,宣布要将全省27个中心镇培育成小城市。
  
    “镇级市”的设想提出半年后,温州的乐清市柳市镇、瑞安市塘下镇、永嘉县瓯北镇、平阳县鳌江镇、苍南县龙港镇5个试点就开始进入了建设“镇级市”的实操阶段,实现了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的扩大。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财权”:按照温州的试点方案,强镇的土地出让收入除上交税费外,80%100%留给镇,县属部门驻强镇的下属单位在镇内的各种收费,除县以上部门代收和特别规定外,都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
  
    因此实质上,“镇级市”已经获得了县辖市的权力。其他的调整还有:在行政区划层级没有提高的前提下,县级部门到试点镇成立分局,党政领导的级别也有所提升,在协调工作上更有话语权等。
  
    除了土地使用权和财政支配权外,温州的“镇级市”改革部分内容和中山的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有所重叠,不过,相比中山170多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权和1300多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而温州则是将不少原本掌握在县市手中的“硬实力”更多地赋予“镇级市”。
  
    猜想:哪些强镇有望“升级”?
  
    按照上周所透露的信息,目前的省中心镇和特大镇都有可能“升级”为“镇级市”,获得城市管理的权限。在2004年广东省确定的273个中心镇当中,中山仅有小榄、三乡、沙溪三个席位;而除五桂山、阜沙、神湾等少数未能达到综合指数400以上的特大镇标准以外,中山有16个镇符合广东省对特大镇的要求。
  
    那么哪些强镇有可能成为“镇级市”呢?
  
    尽管广东省还没有确定“升级”具体需要什么资格,但对比已施行“镇级市”改革多年的温州,中山各镇在实力上并不比这5个最早的“镇级市”试点弱。
  
    在温州这5个强镇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实力最强的是乐清市柳市镇,该镇辖区面积有243.2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2.16万,有“中国电器之都”之称,2012年gdp达到171.2亿元。而瑞安市塘下镇面积最小(81.6平方公里)、人口也最少(17.09万),2011年gdp为110.37亿元。
  
    2012年,中山的小榄、东凤、坦洲三个镇的gdp超过了110亿元,其中国家级重点镇小榄的gdp达到了220.9亿元。除此之外,还有黄圃、东升,以及作为中心镇的三乡、沙溪gdp均超过100亿元,相信都有成为“镇级市”的实力。
  
    简政强镇还能如何扩权?
  
    【剖析】
  
    事实上,从2011年起,中山就已经启动了简政强镇的事权改革,逐步向镇区下放行政管理职权,赋予16个特大镇县级管理权限,对行政机构和编制安排都进行了改革,并且到2011年底已下放事权近1500项。为了配合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中山还实行了税收激励增长、税收基数返还、非税收入下划及均衡性转移支付等系列措施,下放市级财力,缩小地区差异,其中,市与镇财政可支配财力比重从原来的45%∶55%调整为42%∶58%。
  
    不过,在中山的简政强镇改革中,下放到镇一级的多为公共管理领域的行政权力,一些涉及到市级统筹的重要职能却在这过程中被收回,尤其加强了对稀缺资源、城市规划、要素分配的统筹力度。但面对镇区受行政级别掣肘,无法展开拳脚的问题,在行政级别不变的前提下建设“镇级市”,中山能否像温州那样下放土地使用和财政支配的权力呢?
  
    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林江认为,以往珠三角推行的强镇措施通常是将市里拥有的部分管理权限下放到镇区,但这些权限上级政府可以根据判断随时收回,不利于镇一级的长远决策。如果明确“镇级市”可以享有县级管理权限,受地级市的影响就较小。他指出,“镇级市”有望拓展地方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招商引资、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自主权,而作为“名正言顺”的小城市,“镇级市”也更能吸引高端人才进入。
  
    周边强镇早已获县级权限
  
    【对比】
  
    虽然“镇级市”的提法在广东尚属首次,但为解决经济发达镇“责任大、权力小”的困惑,珠三角各地在区划行政改革中早已开始赋予部分强镇县级管理权限的尝试。
  
    比如与中山紧邻的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镇,2009年就获得了县级管理权限,主要领导按副处级配置。当时容桂的gdp已超过200亿元,对于经济体量如此巨大的地区而言,镇一级的行政资源早已无法满足发展的需要。
  
    同年,东莞也在石龙、塘厦两镇启动简政强镇改革,到2010年又在全市13个中心镇全面铺开,主要做法是精简机关设置、下放大量县级事权,以及实施财权改革,大幅提高了镇一级的行政效率。
  
    而中山早在2008年就探索对部分欠发达镇区实施财权和事权的合理下放,两年后就实现财政收入翻番。在2011年启动的简政强镇改革也赋予了特大镇在行政上的县级管理权限,同时精简了办事机构设置。
  
    南方日报记者 孙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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