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3月,设立安庆市郊区,隶属安庆市。
1959年6月,撤销郊区,改设江北郊区和江南郊区。
1960年,江北郊区区公所并入广圩公社,江南郊区区公所并入大渡口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属中共安庆市委农业委员会。
1962年5月恢复郊区建置,与市农林水利局合署办公,隶属市委农委。
1969年5月,成立安庆市农业站革命委员会,行使郊区区委、区政府职能。
1970年9月农业站革委会改称郊区革命委员会。
1980年7月,安庆市郊区革委会改安庆市郊区人民政府,与区委合署办公。
1981年11月,郊区政府与市农委、农林局、水产局、水利局、社队企业局合署办公,隶属市人民政府。
2005年5月,安庆市郊区更名为安庆市宜秀区,属安庆市。